机构设置与职能
根据景府办发【2010】30号文、景编办发【2012】40号文、景编办发【2019】96号文、景编办发〔2021〕59 号文、景编发〔2026〕5 号文,重新核定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0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总统计师1名)。
一、拟定全市性的统计工作规定、制度;拟定统计改革方案、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与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制定全市性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标准,补充制定地方统计标准。
三、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审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全国大城市劳动力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
五、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并对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市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八、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的数据库网络建设。
九、受国家统计局和江西省统计局委托,管理全市县(市、区)的统计事业经费,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长、副局长。
十、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干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对全市统计科技网络进行指导和协调。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胡雯钰 办公电话:0798-8389913
工作职责:1.文秘工作及政务信息的传递与反馈; 2.全局公文、机要文件处理和检查;3.全局的财务工作与审计工作;4.全局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5.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工作;6.对以全局或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公稿进行草拟或审核;7.全局的后勤服务、车辆管理、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8.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9.负责组织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科(统计执法监督局)
科长(负责人):王永国 办公电话:0798-8389900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规章制度;2.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3.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4.指导监督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统计科
负责人:李丹 办公电话:0798-8389958
工作职责:1.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编制、上报和提供;2.负责组织全市国民经济制度和综合统计制度实施;3.负责组织《统计年鉴》等全局性统计资料的设计编辑工作;4.负责组织《统计报告》和新闻发布的信息工作;5.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培训和评比工作;6、负责组织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四、工业统计科
负责人: 董瑞莹 办公电话:0798-8389939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市工业、运输、物资、能源、统计调查制度;2.负责组织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3.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交通、邮电、物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培训和评比活动;4.负责对工业、交通、邮电、物资、能源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五、投资统计科
科长:凌华 办公电话:0798-8389902
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的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搜集、审核、整理、汇总上报提供全市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对数字质量进行检查评估;3.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台账进行培训,开展评比活动;4.深入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
六、贸易统计科
科长:袁蔚 办公电话:0798-8389909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市商业(内外贸易)餐饮业、三资企业、旅游业调查制度;2.负责组织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商业、餐饮业、三资企业旅游业统计报表、资料提供,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3.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商业、餐饮业、三资企业、旅游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培训、开展评比活动;4.负责组织商业、餐饮业、三资企业、旅游业的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进行预测。
七、社会统计科
负责人:常凯宏 办公电话:0798-8389921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市社会、科技、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积极参与全市妇女儿童的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年度人口的调查;2.负责组织搜集、整理、汇总上报社会、科技、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等各项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进行评估论证和数字质量检查;3.负责组织全市本科室专业统计的基础培训;4、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
八、普查办公室
负责人:汪蕾 办公电话:0798-8389073
工作职责:1.全国有关部门和专业组织实施国家的各项普查工作方案;2.积极参与全市性专项调查工作;3.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4.参与各项普查资料的整理、编印;5.参与各项普查资料的研究、开发、开展统计分析;6.负责组织各项普查资料的管理和提供;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能源统计科
负责人:冯燕君 办公电话:0798-8389930
工作职责:1.执行全省能源经济的统计调查制度和能源统计调查标准;2.执行和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3.收集、整理有关能源统计数据;4.组织指导全市能源统计基础工作;5.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6.对全市能源经济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等;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人:王莹 办公电话:0798-8389916
工作职责:1.执行全省服务业调查方法制度;2.实施服务业统计方案,收集整理有关部门第三产业统计数据;3.组织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业务培训;4.整理和提供有关服务业统计资料;5.开展与服务业统计调查相关的统计分析研究;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关党总支
工作职责: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抓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2.负责起草党总支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报告等;3.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4.严格执行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5.负责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工作;6.负责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办理党总支的日常事务;7.建立党员信息库,负责党费的收缴;8.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市统计调查中心
业务科科长:张志岳 办公电话:0798-8389227
工作职责:1.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2.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承担县(市)、乡(镇)、农村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任务; 4.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调查监测工作; 5.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6.进行统计分析; 7.对全国二、三产业中各经济类型、各种经济规模的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开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发展市场体系密切相关的快速专项调查;进行基本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登记工作,建立和管理基本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等。
十三、市统计计算中心
负责人:洪振宇 办公电话:0798-8389911
工作职责:1.负责管理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协调各科室使用计算机;2.负责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路由器等硬件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对新设备进行安装; 3.负责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安全和电子数据保密,做好系统盘、数据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局域网络、全市广域网络和IP电话的管理工作;5.负责市统计内、外网网站的管理工作,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审核、上传、报送工作; 6.负责全市人口、经济和农业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7.负责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耗材的申报、发放工作;8.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工作;9.认真做好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四、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工作职责: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承担社会各界的委托调查,扩大咨询业务量,做好中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部署的各项专项调查工作。
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
地 址 景德镇市发展中心二号楼(瓷都大道666号)
电话传真 0798-838992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0798-838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