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部署和要求,2025年10月17日,市政府印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薛强任组长,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7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我市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