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文件
中共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市统计局党组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市统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严肃性;二是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各支部党员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提高统计干部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中共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确定整改重大事项,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由党组书记、局长雷军任组长,驻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各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三)深刻总结反思,从严从实整改。多次召开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逐条对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印发了《中共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四)建立健全机制,确保整改实效。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保证巡察成果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专项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议各项整改文件,研究部署整改重大问题,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整改举措,督促协调整改事项。二是建立了整改督办制度。局党组每月至少专题研究督办一次,局整改办每月集中调度督办一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三是建立了台账销号制度。各责任科室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分解表所列清单任务后,要及时向局整改办提出书面销号申请。否则,工作任务继续挂账,直至销号。局整改办要对工作台账销号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将巡察整改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工作挂钩,对于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取消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务求整改落地见效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市统计局党组将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经过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细化分解为49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98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6月10日,49个问题,有38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77.6%;11个部分完成、正在推进(指整改措施均在落实过程中的),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49个问题涉及的9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6条,占77.6%。共制定完善制度14项。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结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实际,用心用情有差距”方面
(1)关于“近三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未能根据形势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结合上级党组织学习提示和统计工作形势变化,科学制定了2022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紧跟形势任务变化,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会,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已集中研讨交流两次。
(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研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程序开展了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杜绝走过场、完成任务现象;二是每次交流研讨前,班子成员均自己动手撰写了研讨交流材料,交流研讨后,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
(3)关于“对非党员干部的学习关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通知》,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对非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强国”学习进行部署。
(4)关于“统计干部基础理论素养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网络知识测试。
(5)关于“以新发展理念谋划统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根据省统计局“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市统计局“十四五”规划;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维,科学制定了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要点。
(6)关于“发挥参谋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丰富统计产品,编制统计月报、年鉴、市情提要等统计产品,充分发挥统计参谋的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全市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报告,截至目前2022年已刊发统计分析报告49篇,其中1篇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7)关于“防范统计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还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监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营造了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二是针对各重点专业,完善了数据评估办法,并严格执行、主动调研核查。
(8)关于“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并出台了2022年市统计局工作要点,强化了改革创新意识,对标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提高履职成效;二是积极采取工作措施,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新形势。
(9)关于“主动发挥统计服务监测功能不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召开了统计分析调度会,并及时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通报了全市经济形势走向,及时反映全市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及时从有关部门收集基础数据,并进行了加工整理,开展数据分析,充分发挥了统计监测的作用。
(10)关于“实施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参与了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并主动与省局及部门沟通考核工作情况。
(11)关于“违法处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一是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今年计划对27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加大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和数据核查;三是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各专业认真执行数据评估办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2)关于“推进‘六稳’、落实‘六保’”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一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和要求,开展“五一”期间重点企业“两不停”及统计工作调研;二是积极为企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13)关于“党组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提上重要议事议程,专题研究部署并学习研讨多次;二是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三是出台了市统计局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清单,并抓好了落实。
(14)关于“干部对营商环境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全局干部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部署落实我局如何做好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坚持定期走访服务企业,定期召开培训会议,强化对企业的业务指导,确保材料规范完整,简化上报材料及流程,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助力企业发展等。
(15)关于“服务企业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一是减轻统计对象负担,统计信息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重复组织实施调查。统计资料能提供电子版本的,原则上不要求提供纸质资料。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组织实施全面调查。加大组织联网直报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报表报送效率,减少返工,在用好远程协助、网络指导的基础上,每月安排局专业人员实地指导报表填报工作,现场答疑解惑。对拟升规入统企业,所需资料均由县乡统计人员上门服务,做到企业“一次不跑”;二是积极主动服务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的需求,每月通过景德镇市统计局官网和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 “瓷都统计”,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公布重大普查调查结果,解读社会关注的主要数据,发布统计分析文章。
(16)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不断提高认识,党组书记高度重视,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统计工作中去;二是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和全局干部大会上重点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上半年局党组也认真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下发了《市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二是领导干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每月在局内网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及排名;四是严格按照市委《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每年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市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2.“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上不严,推进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1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已于3月21日专题研究部署;二是认真制定了市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统计工作相结合,层层签订景德镇市统计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19)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022年1月27日认真组织全局干部收看国家统计局召开的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三是2022年3月22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学习省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年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20)关于“警示教育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了统计干部的法纪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微信号和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推送信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
(2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参加“三重一大”局党组会,并对研究事项进行表态.
(22)关于“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创新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方式,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线索。
(23)关于“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严格按照市纪委《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纪〔2021〕1号)文件要求,不再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及按文件规定发放各类奖励性工资。 (24)关于“超标准发放综治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严格按照市纪委《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纪〔2021〕1号)文件要求,认真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原因,坚决不再超标准发放津贴、补助及奖励性工资。
(25)关于“公务接待铺张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相关科室坚决整改,坚决执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景财行〔2014〕7号)、《江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市域内公务接待工作通知》(景财办〔2021〕36号)文件精神;二是印发了市统计局公务接待办法,严格执行,杜绝公务接待铺张浪费的情况。
(26)关于“违规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相关科室坚决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开支。
(27)关于“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相关科室坚决整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
(28)关于“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相关科室坚决整改,进一步完善并印发了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9)关于“多报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专题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坚决整改,针对培训、宣传和印刷、采购等费用,涉及大额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款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二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相关科室坚决整改。
(30)关于“多报宣传和印刷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专题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坚决整改,针对培训、宣传和印刷、采购等费用,涉及大额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款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二是依法严格执行市统计局财经审批制度。
(31)关于“违规采购宣传物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下发了《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不提取大额现金,不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二是建立健全了市统计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涉及采购等相关问题,资金在1万元以上的物品,均经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购买。
(32)关于“干部职工‘怕慢假庸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本单位任务实际和日常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市统计局考勤管理办法》、《市统计局值班管理办法》、《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各科室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由各科长负责,纪检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全力整治机关作风建设中“庸”“散”等现象,截至现在,全局上下机关作风已明显改善。
(33)关于“调查研究上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对标对表,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在实地调研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春节、五一、端午节假日“两不停”统计监测调查,从政策落实、项目开工、企业经营等方面形成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下一步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机制保障。我局成立了数字经济统计监测领导小组。印发了《景德镇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实施方案》。召开了8次全市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三是发挥合力。横向:强化局内部各专业科室与市委统战部及市数经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行政职能部门的交流协作;纵向:强化局内部各专业科室与省局各专业处室的请示对接,以及对县区级统计部门各专业的核查指导。四是核准企业名单,提升监测水平,加强预判预警,助力全市做大做强双“一号工程”。
3.“组织建设严重滞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方面
(34)关于“党组全面统筹能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积极推进。一是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审定了2022年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分工,并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二是强化民主生活会成果运用,增强民主、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三是因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统计局有4个科室合并为2个科室,但由于省统计局仍有4个对口处室,工作仍需继续对接开展.我局也将逐步按新单位、新科室对外开展工作。
(35)关于“履职担当意识有所退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积极推进。一是制定市统计局日常考核方案,加强对干部职工尽职履责的日常考核;二是加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干部提拔、职级晋升挂钩,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修订完善了《市统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37)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积极推进。一是认真制定并印发市统计局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了对局党支部的工作考核,定期听取局所属党支部书记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采取党支部之间互相学习的方法,促进局党支部共同进步。
(38)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各党支部在3月底前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和点评;二是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3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关于召开 2021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景组字〔2022〕3 号)文件要求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党支部书记作了“党建工作述职”,同时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积极发言;二是多次与退休党支部书记沟通,要求他们在开好党组织活动的同时尽量做好重要会议的记录。
(4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于以前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已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按照标准程序全部修正好;二是要求各支部书记加强学习,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疑问及时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
(4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三会一课”加强了对党章党规学习,提高认识,党总支书记和委员找到不足,认真整改。二是今年5月已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完成了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42)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了对回避制度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3)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积极推进。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了统计干部培训方案,并认真完成培训工作,5月16日—5月17日,全局领导干部、各专业负责人认真参加了全省统计干部业务知识视频培训班,大家纷纷表示坚决扛起政治担当、切实履行职能使命,形成了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的良好氛围;二是在近期的招考招聘中,均以申报招聘统计经济类专业为主,便于引进专业型人才,充实统计干部队伍。
(44)关于“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积极推进。一是进一步优化《市统计局干部轮岗制度》;二是逐步推进轮岗制度的执行,一年内轮岗制度见人见效。
(45)关于“干部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正积极推进。一是认真按照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多组织统计重大决策、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信息化应用、统计专业知识等系统培训;二是各专业按要求开展好相关业务培训。
(46)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认识整改工作不够深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亲自再调度再部署,对第一轮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效果还不够好、整改较为缓慢的问题形成《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时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形成《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巡察办,确保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47)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较为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抓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专题研讨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大力抓好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已下发《市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由各科长负责,纪检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全力整治机关作风建设中的“慢”“散”现象。
(48)关于“存在变相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讨论研究制定新的《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分工》,切实杜绝“一把手”和非党组成员违规分管财务的现象。
(49)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标准及审批流程;二是建立健全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工作中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禁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四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约谈相关人员,形成会议记录;五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相关科室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六是已清退“文明六进”的奖金; 七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资津贴发放标准,严禁超标准、无依据发放行为的再次产生。
三、市统计局党组持续深化整改和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的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统计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市统计局党组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一)驰而不息落实下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持续用力提升整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成效在整个统计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提升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狠抓作风建设,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要解决党员干部职工“怕慢假庸散”机关病,通过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成效,提升整改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四)巩固拓展筑牢统计根基。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统计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指导工作实践,不断增强统计服务效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89913;邮政信箱:景德镇市邮政A070号,电子信箱:jdztjjrfk@163.com。
中共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
2022年6月15日
景德镇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