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一)精心谋划部署,精准推动落实。我局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议,逐条对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推进。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严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并做好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建立台账,逐条销号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经认真对照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4个方面49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4条。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61条。截止当前,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到位38个,正在整改 11个。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不够认真。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将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2020年5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开展了讨论交流,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学习过程,如实反映了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7月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重要法律法规文件报请市委并得到同意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旨在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在党组会及中心组学习中坚持增加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等重要内容。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谈落实、出台相应贯彻意见和措施。
(3)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量化、细化、具体化完善《市统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市统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
2. 监管统计数据真实性不到位,运用统计数据不够精准、深入。
(1)对企业网上直报的数据,只负责催报,未监督其真实性、准确性。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真实性的核查,对统计数字与纳税申报表数字相差较大的,要求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对于数据虚假的,及时要求企业据实修订。二是已加强规上企业名录库管理,对关停并转的空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及时退库。
(2)对市直部门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商务局各部门多次沟通联系,对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企业情况。二是已与各县区加强联系,联合各县区加大对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
(3)执法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二是认真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四是统计执法监督局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计执法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出台相应措施。
(4)为全市经济发展决策发挥统计参谋智囊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印发了《景德镇市统计局2020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科室的责任与目标。
3. 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1)开展理论武装工作不够扎实有效。
整改情况:已按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制定下发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 5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内容。
(2)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增加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
(3)抓“学习强国”学习不够认真。
整改情况:出台了景德镇市统计局“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情况检查和处理办法,并且每月都会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4. 重大事项该报告而未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遇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党组会和纪检组。二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学习再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严肃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严格执行市统计局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相应考核检查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部分党组成员对防控廉洁风险有盲目乐观思想。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宣传,通过加强学习、警示教育、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廉洁自律防范意识。
2. 机关作风建设中“慢”“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景德镇市统计局考勤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定期通报。
3.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1)一定程度上认同统计部门为“清水衙门”,未上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积极履行专责监督责任,监督、督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市统计局廉政教育台账、有关资料,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每年上一次廉政党课,党风廉政教育逢会必讲,相关纪要及时报备。
(2)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到市统计局现场办公次数少,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统计局已为纪检监察组专门留出办公场所,纪检监察组每月派员在市统计局办公至少一周。进一步加强对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要求市统计局党组(指定专人)在每次党组会议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报纪检监察组备案。
4. 坚持高标准有差距。
(1)保密制度落实不够严。
整改情况:结合我局实际,目前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景德镇市统计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景德镇市统计局宣传报道保密工作规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资料的传阅、使用、保存、销毁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2)部分党组成员对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工作不重视,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加大对领导班子及县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要认真撰写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避免存在形式主义,每年撰写后必须呈主要领导审定。
5.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
(1)违规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补贴已退回,占用的公共财物已收回。
(2)铺张浪费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景德镇市统计局电子设备管理制度》、《景德镇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申报表》等等在内的设备工作制度和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统计设备工作,使设备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下拨普查专项经费不够严实、检查不到位;资料印刷费用有漏洞,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完善了《市统计局财务制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经费管理,涉及重大资金支出的事项一定经过党组会讨论通过。
(4)主要领导违规分管财务。
整改情况:已经于2017年11月整改到位,由曹亚芳同志分管财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 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一是领导班子执行集中制度不够有力,合力不够强;二是民主不够充分;三是违规集体决策;四是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并表态后,主要领导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分类定级细化事项。三是严格按照 “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文件要求,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台账,及时向纪检组报告。
2. 党建工作不够规范。
(1)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加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织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利用好“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线上网站学习等学习平台加强党员学习。三是加强党员学习意识,出台党员学习计划。
(2)党组会议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讨论研究事项内容、范围等分别予以明确。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准确反映整个会议情况。
(3)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学习地点,建立好新党员活动室。二是改变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过分单一,不搞形式,走过场。三是严肃组织生活纪律,规范请假制度。
(4)党支部未按市委部署的“三基四化三起来”要求抓好阵地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党组牵头,党总支、各党支部具体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责任、有落实。二是认真做好新党员活动室的安排和布置。三是按照党员活动室的要求,做到“三有三上墙”,给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5)党员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二是积极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深入社区、负责片区,作宣传,搞卫生,协助搞好我市“双创双修”申办活动。三是在支部群公开党员缴纳党费金额,规范党员交纳党费时限。
(6)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时,业务科室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二是加强党员心灵教育,使党建和业务工作更加融合,更好地促进业务科室党员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三是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7)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二是建立《景德镇市统计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三是充分利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3. 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专业结构不够优化,干部队伍中专业性人才较缺乏。
整改情况: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引进专业性高素质人才,今后招录专业以毕业于统计等相关对口专业为主。
(2)存在“萝卜招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岗位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招录工作。二是凡涉及招考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严局讨论决定。
(3)混岗混编情况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逐渐规范局机关与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责不对岗情况,尽力做到对责对岗,逐步减少混岗现象。二是加大与干部谈心谈话力度,了解干部工作特长以及岗位意向。
(4)执行干部轮岗制度不够好。
整改情况:建立出台干部轮岗制度并稳步实施。
(5)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选好用好干部。二是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应及时到组织部备案并发文。
(6)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二是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不合规定材料全面予以补齐。
(7)人才培训方式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培训需求,出台培训形式多样的《统计人员教育培训方案》。二是认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以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8)建立干部激励机制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全省排名、统计数据运用、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优秀人才的使用更为合理。二是优化年龄结构,“老中青”相结合,全面开启创新型用人机制,激励年轻干部不断进步。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 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局党组落实整改成效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印发《景德镇市统计局2020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各专业科室狠抓统计分析,注重预判分析,重大问题提前预判预警分析。
(2)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袁家村贫困户精准脱贫帮扶台账》,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帮扶户做到了因户施策。二是细化帮扶措施,从社会保障帮扶、产业扶贫、健康帮扶、安居帮扶、“一领办四参与”帮扶、盘活固定资产、基础设施村庄整治、光伏产业帮扶八个方面,实施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
2. 党组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有差距。
(1)整改常态化有欠缺。
整改情况:2020年5月30日,发布《景德镇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局帮扶干部利用6月一个月时间,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活动。汇总帮扶干部调研发现的情况与问题,于2020年6月30日形成《旧貌换新颜,全民奔小康——市统计局关于乐平市乐港镇袁家村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报告》一文,从全村基本情况介绍、致贫原因数据分析、精准施策成效显著、疫情期间坚守阵地、调研成果谋划今后五个方面,详细研究全局驻村帮扶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出台《统计人员教育培训方案》,并长期坚持、持续深化。
3.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与全市统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1)“8+6+1+N”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及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度表》对照“8+6+1+N”清单内容进行逐条检视并整改。二是严格执行《景德镇市统计局落实防范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长期坚持。三是根据市统计局各专业数据评估办法,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并长期坚持。四是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基层接待办法》预防和严惩“跑数要数”。五是加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全面贯彻学习;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送法下基层、进企业,加大宣传力度。
(2)执行《景德镇市开展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二是针对“提高数据真实性”加大联网直报数据审核、数据评估。三是严格按照《景德镇市统计局基层接待办法》防范跑数要数、弄虚作假。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局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决惩治和预防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89920;邮政信箱:景德镇市邮政A070号,电子邮箱:3542129322@qq.com。
中共景德镇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