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和领导全市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各项统计报表任务;
(二)组织协调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管理统计报表工作;
(三)组织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抽样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分析监测;
(四)加强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和统计数据库;
(五)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维护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编制数为5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49人,包括行政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7人、全额补助19人;退休27人。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景德镇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1111.5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81.1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0.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项目支出261.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8%。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77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3.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2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6.33%。卫生健康支出47.11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49%。住房保障支出39.31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5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3.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57%;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6.支出功能科目:
(1)统计信息事务(类):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专项普查业务(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